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在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9楼大会议室召开了调整市中心城区管道煤气价格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在同意调价听证方案的同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是认为现在燃气的问题主要是供求不平衡,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建议采用液化气和天然气等方式来弥补气源不足,解决用户的需求;二是提高管道煤气质量、保证冬季居民正常用气、安全用气;三是加大调价后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生产方的实际情况,支持和理解调价行为;四是提出低收入群体价格由0.60元/m3调整为1.10元/m3调整幅度过大,建议保持现有价格不变。听证人对听证方案中对低收入群体价格从0.6元/m3调整为1.10元/m3的调整幅度过大的意见给予采纳,决定对低收入群体销售价格按出厂价格执行0.90元/m3;对提高管道煤气质量、保证冬天管道煤气气压及供应量的意见,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承诺将进一步加大投资,改善管道煤气质量,确保煤气供应。价格调整方案和听证报告已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批准,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六盘水府专议〔2015〕1号)精神,六盘水市发改委决定调整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管道煤气价格,调整后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厂价格由0.60元/m3调整为0.90元/m3;六盘水市燃气总公司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由1.10元/m3调整为1.40元/m3,非盈利性用气由1.35元/m3调整为1.65元/m3,经营性用气由1.45元/m3调整为1.75元/m3,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用户的生活用气仍执行0.90元/m3的价格,此次调整管道煤气价格从2015年3月1日起用气量执行。
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