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结合实际,编制《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和工作职责,管理行政职能所涉及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机关概况。包括领导简介、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能、直属单位职能、委  领导分工、委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政策法规文件。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本机关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各类政策性文件;本机关负责执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发展规划和计划。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有关政策;全省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4.工作动态。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各市州工作动态;本机关发布的政务公告、公示等。

5.投资金融信息。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建设资金计划下达情况;涉企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相关金融工作信息;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

6.公共服务。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相关文件及表格的下载。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登载在本机关门户网站和六盘水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六盘水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网站地址:fgw.gzlps.gov.cn(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www.gzlps.gov.cn(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西路36号(信息大厦8楼,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58-8222531,传真电话:0851-8222851。联系邮箱:sfzggwbgs@163.com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申请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858-8222531,传真电话:0858-8222851。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西路36号(信息大厦8楼。邮政编码:553000。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与受理。向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六盘水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lps.gov.cn/)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时间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费用。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230293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西路47号信息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53001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号

邮政编码:553001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水城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兴县路17号

邮政编码:55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