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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召开调整市中心城区公交票价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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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和《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调整市中心城区公交票价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12:00。

  二、地点:市发展改革委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精神,为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增强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解决市中心城区公共汽车运营成本递增压力,缓解经营企业亏损负担,市发展改革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广泛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充分听取意见、多方案比较论证并借鉴省内外经验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贵州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研究提出调整市中心城区公交票价听证方案。

  (二)调价方案

  在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依据《贵州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公益性服务价格要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按照‘完全补偿、部分适当补偿’的原则制定,其价格构成要体现完全经营成本或部分合理的经营成本”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我委提出以下两个调价方案供选择。

  方案一:按普通车辆与中高档车辆区别计价的收费方式。普通车辆(国Ⅲ排放标准、柴油燃料)每人次1元,持公交IC卡实行9折优惠;中高档车辆(国Ⅳ排放标准和国Ⅴ排放标准空调车、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每人次2元;持公交IC卡实行8折优惠;学生卡实行5折优惠。

  方案二:按行车里程区别计价的收费方式。行车里程单程线路 10 公里以内(含10公里)每人次 1元,持公交IC卡实行9折优惠;行车里程单程线路超过10公里实行每人次 2元;持公交IC卡实行8折优惠;学生卡实行5折优惠。

  (三)享受减免乘车优惠群体

    1.对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按票价5折优惠。

  2.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盲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伤残军警的减免优惠,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13名):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或身份

所在区域

1

陈  清

低保户

六盘水市

2

陆继丽

水钢退休职工

六盘水市

3

庄文芳

中国银行六盘水分行

六盘水市

4

王晓东

六盘水市气象局

六盘水市

5

张宏伟

银辉房开公司职员

六盘水市

6

王勇

个体工商户

六盘水市

7

李龙江

金品轩酒店经理

六盘水市

8

张绍勋

退休教师

钟山区

9

张贵兵

崎屿辉煌公司职员

钟山区

10

孙成凤

钟山区人防办

钟山区

11

郭慧

个体工商户

钟山区

12

段胜

水城县农业局

水城县

13

谢鹏

水钢职工

水钢

  (二)经营者(2名)
  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鲍吉克  沈承云  

  (三)市人大代表(1名):敖琴英

  (四)市政协委员(1名):王汉彪

  (五)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吴  青  

  (六)政府相关部门(4名):
  市交通局:李玉金

  市财政局:叶峻彤

  市民政局:于  欣

  市经信委:胡润田

   (七)市消费者协会(1名):吕  波

  五、听证人(3名):

  邹家进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主任

  卢启然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调控科 科长

  邵海荣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科长

  六、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社会各界可于2016年9月14日—9月20日将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1482821736@qq.com

  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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