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要求,现公布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在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http://fgw.gzlps.gov.cn/)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盘水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六盘水市信息大厦8楼,联系电话:0858-822253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我委在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其中工作信息50条,占总主动公开总信息量的12.05%;政务公开信息249条,占主动公开总信息量的60%;通知公告45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13条、党政工作13条、政策解读9条、主题专栏6条,占主动公开总信息量的20.72%,机构概况更新30余次,并及时公开了单位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发布,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二)依申请公开
截止到12月底,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包括自然人申请13件。根据办理结果反馈,其中已主动公开的3件(自然人申请2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及时地依照申请者所要求的格式给予回复;无法提供的11件(自然人申请11件),属于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0件,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予公开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由信息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以及信息“三审三校”发布要求,有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有效、及时。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标准规范清单》,及时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摸清信息公开底数。三是做好信息台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台账要素,提升信息检索功能和便捷性,最大程度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四)平台建设
六盘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六盘水市发改委政府网站和六盘水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方面,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发布最新重大政策、经济政策等重大信息,围绕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核心推进微信功能建设。网站方面,坚持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四大功能,推进网站建设,在内容保障方面,主要体现如下:
1. 粮食与物资储备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布市县两级小麦竞价采购、招商引资、全省粮食应急演练等信息公告,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政策性文件,公布直属部分粮食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清产核资)项目招标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布《六盘水市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六盘水市开展2022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标准化文件。
2. 项目进展公开情况。通过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平台,面向社会公布“四新四化”类项目重要进展,“六盘水市钟山区荷城片区城市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六盘水市水城区煤炭储配中心项目”等2个重大项目获新型城镇化基金3.4亿元,“贵州省六盘水智慧城市转型升级示范项目”被列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2022-2024年备选项目规划,贷款总规模达4亿美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六盘水发改委”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布和报道“国发二号”文件支持我市重大项目进展信息,及时发布我市2022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推进情况,积极营造全市上下关心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3. 项目批准、核准备案公开情况。主动公布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PPP项目、石漠化治理项目、污水处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及时公布电网建设核准批复、国道改扩建可研批复、电力改造审查等有关信息。
4. 政府定价信息公开情况。按周公布我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内容涵盖:粮油盐;肉、禽、蛋、奶、鱼类;蔬菜水果类;生产生活资料类等重要商品价格,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和数据支撑。
(五)监督保障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我委人员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委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委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时,明确办公室一名党员同志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分解任务、严格责任落实,提高委各科室信息报送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订印发了《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修订并印发《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含“三审三校”)》,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参训培训。2022年我委共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对政策解读、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政务新媒体运维、网站维护等重点工作及难点有了深刻的理解,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发挥还不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委将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对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文件理论学习和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掌握政务动态及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提升全委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委网站建设和管理,将委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工作衔接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五是增加信息发布,进一步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十件民生实事”等政策性文件信息公开力度;让公众知晓参与。六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实政策解读内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