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沉治办部署采煤沉陷区防汛安全工作
| | 2009-06-16 10:23:06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 |
| 目前我市正值汛期、暴雨频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汛期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沉治办要求各县(特区、区)沉治办采取如下措施,做好采煤沉陷区汛期安全工作。 一是提高采煤沉陷区汛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汛期采煤沉陷区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并完善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汛期采煤沉陷区安全排查工作,对采煤沉陷区进行汛期逐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采煤沉陷区地质、房屋变化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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